中国林场集团有限公司于1988年经原国家经委批准,由原林业部造林司分离部分业务,组建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,成为原林业部的直属企业;由于业务范围的扩大和分子公司数量的增多,于1993年更名为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。成立初期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国国营林场,从事国有森林资源的培育、开发和利用,与部分省(市)林业厅(局)联营建设速生丰产林、商品材及中幼龄林抚育基地;1999年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〈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〉的通知》的精神,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直属企业脱钩的分类处理意见,公司与国家林业局脱钩,整体并入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(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),成为集团重要二级法人单位;2016年,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和经营理念的转变,更名为中国林场总公司;2017年,按照国家要求,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公司,更名为中国林场集团有限公司。
近几年来,公司围绕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,致力于发展绿色林业经济,将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、品牌优势与资质优势相结合。“十三五”初期,调整战略方向,在抓住森林培育主业不放松的同时,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及俄材经营全产业链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2020年,公司已有森林资源培育、俄材经营产业链及生态文旅建设三大主营业务板块,境内境外各级企业近30户,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。注册资本11.6亿元,总资产70亿元,销售收入近百亿元。